依据有关规定负责市管党政领导干部及其他单位负责人的经济责任审计;推进经济责任审计结果运用;承担经济责任审计中与相关部门的沟通协调工作;起草全市经济责任审计工作情况综合报告;承担市经济责任审计工作联席会议领导小组办公室的日常工作;指导全市领导干部任期经济责任审计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