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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机关: 市审计局 发文日期: 2018-09-17
名称: 关于2017年度市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工作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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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17年度市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工作报告
2018-09-17           来源: 市审计局 【字体:   打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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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17年度市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工作报告

——2018年8月29日在永州市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第十四次会议上

市审计局局长王衡平

主任、各位副主任、秘书长、各位委员:

我受市人民政府委托,向市人大常委会报告2017年度市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情况,请予审议。

根据审计法及相关法律法规,市审计局对2017年度市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进行了审计。审计工作紧紧围绕“开放兴市产业强市”战略部署,聚焦重大政策措施落实、聚焦资金绩效、聚焦风险防范、聚焦保障和改善民生、聚焦全面从严治党,助力“六大战役”、“四个提升”。

审计结果表明,2017年,市财税部门和各预算执行单位认真落实市委经济工作会议和市“两会”精神,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以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和稳增长、促改革、调结构、惠民生、防风险为主线,强化预算管理和财政监督,提升财政资金使用绩效,市级预算执行情况总体较好。

——财政收入保持增长。2017年,市财税部门积极应对经济下行压力加大、减收增支因素增多等困难,通过健全收入征管协调机制等措施,实现财政总收入360051万元,较上年同比增加5703万元,增幅1.6%。

——民生支出保障有力。2017年,民生支出467986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支出的73.3%,较预算增加230448万元,预算完成率197% ,民生支出中的社保和就业投入完成75651万元,较上年增加5477万元。

——财政管理不断加强。完善预算编制,强化“四本预算”衔接,实现预决算公开全覆盖,整合部分预算单位,探索预算编制过程公开,充分听取人大代表、预算单位对财政预算编制的意见。推进财政资金统筹,出台《关于推进市本级财政资金统筹使用的实施意见》,市本级撤销财政专户13个,上缴国库资金4.6亿元,收回财政专户和部门预算单位存量资金6629万元。开展财政绩效评价,对市本级4项涉及民生民本社会影响较大的专项资金和4个市直部门整体支出共计5.96亿元进行重点绩效评价。

一、市本级财政预算收支执行审计情况

主要对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社会保险基金预算完成情况,及地方政府性债务等进行了审计。

(一)一般公共预算收支完成情况

2017年,市本级收入总计742354万元,其中地方财政收入212730万元,上级补助收入362429万元,债务转贷收入110925万元,上年结余36005万元,调入资金20265万元;支出总计678552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支出638065万元,上解上级支出-1097万元,债务还本支出35725万元,安排预算稳定调节基金5859万元;年终结余63802万元(结转下年支出)。

1.财政总收入完成情况。2017年,财政总收入完成360051万元,较上年同比增加(以下简称“同比增加”)5703万元,增幅1.6%;比年初预算(以下简称预算)388300万元减少28249万元,年初预算完成率(以下简称预算完成率)92.7%。其中:上划省级收入14677万元,上划中央收入132644万元,地方财政收入212730万元。

2.上级补助收入完成情况。2017年,上级补助收入362429万元,同比减少78646万元,减幅17.8%,比预算增加201811万元,预算完成率225.7%。其中返还性收入24957万元,同比增加483万元,增2%;一般性转移支付收入144356万元,同比减少935万元,减幅0.6%;专项转移支付收入193116万元,同比减少78194万元,减幅28.8%。

3.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完成情况。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638065万元,较预算增加233738万元,预算完成率157.8%;同比减少53653万元,减幅7.8%。

(二)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完成情况

2017年度政府性基金决算报表反映,当年发生收支业务的政府性基金共15项,在市本级有征收收入7项政府性基金中,年初编制收支预算并纳入预算管理的有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金等6项,期中取消了城市公用事业附加和新型墙体材料专用基金两项基金;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未编制收支预算但纳入了预算管理。政府性基金收入总计274446万元,其中:本级收入189997万元,上级补助收入8660万元,上年结余27755万元,专项债务转贷收入43837万元,调入资金4197万元;支出总计248856万元,其中:本级支出200524万元,上解上级支出 131万元,债务还本支出43837万元,调出资金4364万元;年终结余25590万元。

(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支完成情况

2017年度国有资本经营决算报表反映,国有资本经营收入65510万元,较预算减少123583万元,预算完成率34.6%;国有资本经营支出65510万元,较预算减少123583万元,预算完成率34.6%。

(四)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收支完成情况

2017年度社会保险基金决算报表反映,上年结余143395万元(含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基金结余);收入合计217783万元,其中市本级保险费收入122144万元,财政补贴收入37024万元,利息收入2263万元,其他收入10947万元,上级补助收入22714万元,下级上解收入22691万元;支出合计178406万元,其中社会保险待遇支出159307万元,其他支出979万元,补助下级支出6435万元,上解上级支出11685万元;年末累计结余182773万元。

二、市本级财政管理审计情况

从审计情况看,2017年市财政、税务等部门在组织预算执行和财政管理方面还存在一些不足和问题。

(一)预算编制方面

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未编入政府性基金预算。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为政府性基金收支科目,2017年未编制列入政府性基金收支预算,而是纳入一般公共财政预算。

(二)公共财政收支管理方面

1.收入未及时缴库。

一是土地出让金未缴国库6194万元。2017年4宗土地出让金6136万元1宗土地出让金58万元,分别滞留在市非税局市国土资源局,未缴入国库。

二是公共租赁住房资金未缴国库3077万元。2017年市财政住房资金专户收到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从住房公积金收益中计提的公共租赁住房资金7588万元,加以前年度结转739万元,共计8327万元,已上缴5250万元,余额3077万元未缴入国库。

三是预算外资金专户利息收入未缴国库1368万元。2017年市财政预算外资金专户利息收入352万元,加以前年度利息收入1016万元,合计1368万元未缴入国库。

四是市非税局待查收入确认及缴库不及时。市非税局“待查收入”科目用于核算非税执收单位缴入非税结算账户、暂时不能区分来源和性质的资金。截止2017年末,该科目余额累计42593万元,同比增加24011万元,增长129.2%。大量待查收入滞留非税结算账户,没有及时确认为非税收入缴入国库。

2.部分城乡社区支出未按预算安排拨付使用。

2017年,城市维护建设税支出安排主要体现在城乡社区支出,预算安排26527万元,实际拨付20897万元。其中部分城乡社区支出未按预算安排拨付使用:一是将偿债风险资金用于市路灯管理所电费469万元;二是将中心城区市政公共设施建设资金用于市园林局、军分区大院绿化工程22万元;三是将公共应急处理资金用于安管人员考试费20万元、冷水滩区和经开区城管服装购置经费89万元。

(三)专项资金使用及管理方面

1.专项资金拨付使用不及时。

一是未及时拨付使用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资金24185万元。截至2018年5月,市房产局住房保障资金专户历年结余16200万元(已销户缴存国2017年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资金结余5785万元公共租赁住房资金结余2200万元。二是2017年未及时拨付使用村级公益事业一事一议财政奖补资金48万元。

2.将危房改造资金补充预算稳定调节基金。

2012以来,市本级及所辖区共计收到国有垦区危房改造资金12099万元,拨付11862万元,2016年将结余237万元上缴国库补充预算稳定调节基金。

(四)资金绩效管理方面

1.闲置财政资金。

一是2015年度一般公共预算结余资金137万元2017年底尚未使用。二是2017年末市财政经济建设资金专户结存2年以上无具体项目或项目已完成的存量资金共计6725万元,其中排污费216万元、保障性安居建设资金225万元、垦区危房改造资金370万元、耕地开垦费4003万元、河道采砂拍卖收入1908万元、矿业权价款收入3万元。

2.闲置贷款资金。

一是市财政闲置贷款资金5000万元。2017年7月,市城市建设投资发展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市城投公司)统一向国家开发银行湖南省分行申请1年期防汛应急贷款50000万元,缴入市财政预算外资金专户。该项应急贷款的分配方案为:市本级5000万元、各县区45000万元。截至2018年5月,市本级5000万元贷款资金仍滞留在市财政预算外资金专户未拨付使用。该笔贷款已于2018年6月27日提前归还。

二是市本级融资平台公司闲置贷款资金102亿元。截至2018年3月,市本级融资平台公司及其下属子公司贷款到位资金275亿元,闲置在各公司贷款专户未使用的102亿元,其中市城投公司82亿元市经济建设投资发展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市经投公司)20亿元。

)财政核算管理方面

1.收回存量资金会计处理不合规。2017年市财政将收回的财政专户存量资金3828万元用于补充预算稳定调节基金,将收回的财政专户存量资金1776万元和部门预算单位存量资金1024万元合计2800万元,列“调入资金”。

2.将国有资源(资产)收益作其他非税收入。2017年市非税局将市健身服务中心等17个单位的国有资源(资产)有偿使用收入即租金收入301万元,作其他非税收入缴入国库。

)税收征管方面存在的问题

1.重复征收税款。2016年8月,市城投公司通过公开招拍挂取得纺织厂等7宗出让地使用权,总成交价11220万元,2016年10月,该公司以总成交价11220万元为计税依据缴纳契税449万元。2017年6月,原市地税局按总成交价11220万元的70%作为计税依据,向该公司再次征收契税314万元。

2.应征未征税款。2017年,市城投公司通过公开招拍挂取得13宗出让地使用权,总成交价120760万元,应缴未缴印花税60万元。审计期间,原市地税局直属局对该公司下达了税务事项通知书,责令其按规定申报印花税。截至2018年6月,该公司未申报纳税,原市地税局直属局也未征收该笔税款。

三、部门预算执行审计情况

市财政局、市住建局、市交通运输局、市法制办、市烤烟办、市科协、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市人大办等8个预算单位2017年度部门预算执行情况进行延伸审计,发现如下主要问题

(一)市财政局存在的问题

1.收入未缴财政。2017年市财政局所属中华会计函授学校永州分校收取继续教育培训费6万元,未缴入市财政非税收入汇缴结算账户,而是存放在该校实有资金账户。

2.会议费、培训费超预算。2017年市财政局会议费支出33万元,为预算的138.5%,超预算9万元;培训费支出82万元,为预算的342.3%,超预算58万元。

3.机关文印业务对外承包不规范。2016年市财政局未集中采购程序,将局机关文印业务承包给个人经营,并免费为其提供办公室1间和工作用电。2017年市财政局共支付对方印刷费46万元,对方出具市财政局提供的“行政事业单位往来结算收据”,漏缴增值税及附加15300元。

4.部分开支不合规。2017年市非税局部分招待费未附公函,涉及金额4万元;部分办公用品费、印刷资料费未附资料清单等附件,涉及金额3万元;部分住宿费现金支付,未使用公务卡,涉及金额2万元。

(二)市住建局存在的问题

1.预决算差异大2017年市住建局年初部门预算收支均为1237万元,决算报表反映当年实际收入3048万元支出2603万元,分别超出年初预算1811万元1365万元。

2.违规多报出差补助。2017年市住建局按100元/人/天的标准违规报销培训、会议期间的伙食补助1500元。

3.违规发放福利。2016至2017年市住建局所属市规划设计院以200元/人的标准发放春节开门红现金2万元。

4.违规代付职工集资建房款。2015年市规划设计院代付职工集资建房工程款及材料运费等6万元,至审计时止仍未收回。

5.应缴未缴税费。2015至2017年市住建局所属市园林局收取门面住房租金37万元,应缴未缴税费6万元;2015至2018年4月,市潇湘公园管理所收取门面住房租金65万元,应缴未缴税费10万元。

)市交通运输局存在的问题

1.预算编制不完整,预决算差异大。市交通运输局年初部门预算及决算收支数据反映2017年部门年初预算支出1200万元,决算支出35260万元,年初部门预算29倍。主要原因是预算编制不完整,项目资金没有编入年初预算。

2.项目执行进度慢,建设结存资金大。截至2017年底未及时拨付使用交通建设资金39093万元,年底专户结存38960万元。其中:上级财政及主管部门2016年拨入交通建设资金27446万元,至2017年底实际支出16919万元,仅完成预算执行进度61.6%,年末结存10527万元;2017年拨入交通建设资金32214万元,当年拨出4701万元,仅完成预算执行进度14.6%,年末结存27513万元。

3.专户利息收入未缴财政。据交通建设专项资金专账反映,截至2017年尚有专户利息净收入345万元未缴财政。

)市法制办存在的问题

1.违规发放津补贴。2017年市法制办违规发放各种津补贴9000元,其中发放遴选公务员面试及工作人员补助3000元“责任清单”校核劳务费6000元。

2.工会经费独立核算。2017年市法制办未按规定对工会经费进行独立核算,而在往来账中列支。当年计提工会经费23900元,支出23300元,年末累计结余9600元。

3.原始凭证不完整。审计抽查发现,2017年,市法制办凭不完整原始凭证报账7万元。

)市烤烟办存在的问题

1.专项奖励资金结余未按规定清理。截止2017年末,市烤烟办根据省政府有关文件规定,共提取奖励资金1264万元,奖励支出1073万元,累计结余191万元,未按规定进行清理,也未纳入2018年预算。

2.违规大额使用现金。2017年市烤烟办各项支出中,大额使用现金52万元。

3.部分住宿费未实行公务卡结算。2017年市烤烟办共发生住宿费27300元,其中21000元未实行公务卡进行结算。

)市科协存在的问题

1.违规列支出差油费。市科协经批准于2016年8月实行车改,保留应急用车1辆并于当月计发公务交通补贴2017年仍列支单位人员出差油费用19800元。

2.现金支付比例较大市科协2015年、2016年、2017年分别用现金支付77万元、82万元、131万元,分别占当年支出的23.3%、23.6%、28.1%。

3.部分费用列支不规范审计发现,市科协2015至2016使用税务代开发票列支办公费、科普经费、修理费等33万元,并且将款项转入职工个人账户,由职工支付给供货方。

)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存在的问题

应收未收交易服务费262万元2015至2017年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中标项目3978个,剔除政策性减免后,应收交易服务费3859万元,实收3597万元,应收未收262万元。

)市人大办存在的问题

1.违规预提费用2017年,市人大办将实际未支付的13个月工资、离退休人员生活补助、精神文明单位奖励工资、省人大代表活动经费、聘用人员各项保险等共计115万列经费支出挂其他应付款。

2.部分差旅费报销不规范2017年,市人大办存在将几次出差或几个月出差填写在一张派差单上,部分派差单未经批准差旅费报销单填报不完整、无填报人和证明人签名等现象。

对本报告所反映的问题,审计已依法依规作出处理。

、审计建议

针对审计发现的问题,提出如下建议:

(一)严格依法理财,规范财政管理。一是认真研究确定预算编制标准,确保预算科学合理。财政部门应加强对预算编制标准的调研分析,综合考虑工作实际需要、财政承受力便于操作性等因素。二是规范收入征管,做实财政收入。依法加强税收和非税收入征管,严格落实收入征缴制度,按照收入分类和级次管理非税收入,防止虚收空转行为。及时将非税收入和政府性基金收入全额纳入预算管理,确保财政收入的真实完整。三是严格支出监管提高支出效益。进一步优化财政支出结构,做好“加减法”注重解决制约经济发展和民生改善的问题。坚持预算法定原则,加强对预算支出的管理,严格按照预算法及预算规定的支出用途使用资金,同时对重要资金实行追踪问效,提高资金使用的效率效果。

(二)强化信息共享,优化公共服务一方面,要加快建立统一的政务服务信息平台针对一些政府部门信息资源独享、设置信息壁垒的问题,建立政务信息互联互通、资源共享的平台,整合财政、税务、公安、民政、医疗社保、国土、住建、工商等多个部门的信息资料,打通壁垒、整合资源、优化流程,实现数据无缝链接。另一方面,要建立健全政务信息共享机制。通过制定相关制度,落实责任,精准分类,做到应当共享的数据信息必须共享,应当公开发布的数据信息必须发布,应当保密的数据信息必须严格保密。要设立严格的信息共享流程和信息保密措施,既保证信息安全又实现信息共享。要在依法行政和简政放权的同时,对应当开展综合信息查询与比对的公共服务事项进行明确,特别是在住房保障、低保资格认定和扶贫对象建档立卡、扶贫政策享受等方面,探索实行财政税务、养老医保、工商注册、不动产登记、车辆登记等信息综合比对分析,积极运用“大数据”和“总体分析、发现疑点、分散核实、系统研究”的数字化审计模式,实现审计监督全覆盖,促进优化公共服务。

(三强化责任意识,狠抓问题整改一是坚决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审计委员会第一次会议上的重要指示,被审计单位特别是主要负责人要增强主体责任意识,依法自觉接受审计监督,切实履行整改义务,以问题为导向,深入研究和采纳审计提出的建议,完善各领域政策措施和制度规则。二是狠抓审计发现指出问题的整改问责,被审计单位的主要负责人为整改第一责任人,要切实抓好审计发现问题的整改工作。对审计发现的问题和提出的建议,被审计单位要及时整改和认真研究,被审计单位主管部门要及时督促整改。对问题整改不到位的,要对被审计单位主要负责人进行约谈。对整改不力、屡审屡犯的,要严格追责问责。完善审计发现问题整改责任追究制度,对以前年度未整改到位的问题要抓紧落实整改责任,定期通报整改情况,对整改不力、虚假整改、拖延整改的相关责任单位和责任人,严格依法依纪予以追责问责。

主任、各位副主任、秘书长、各位委员,我们将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中央审计委员会第一次会议精神,自觉接受市人大常委会的监督指导,围绕市委市政府决策部署和全市经济社会发展大局,依法开展审计监督,忠实履行审计职责,更好发挥审计在党和国家监督体系中的重要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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