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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4311000020/2024-01249 分类:  
发文机关: 市审计局 发文日期: 2024-12-06
名称: 审计以案释法——案例十三:无预算列支费用
文号 :    
审计以案释法——案例十三:无预算列支费用
2024-09-26           来源: 永州市审计局 【字体:   打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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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我局某局2023年度预算执行及其他财政收支情况审计时发现:
    2023年,该单位无预算列支因公出国(境)费、协会赛事补助经费、运动员奖金等342.99万元。

违反法律法规规章:上述行为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实施条例》第六十条各级政府、各部门、各单位应当加强对预算支出的管理,严格执行预算,遵守财政制度,强化预算约束,不得擅自扩大支出范围、提高开支标准;严格按照预算规定的支出用途使用资金,合理安排支出进度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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