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4311000020/2025-01276 | 分类: | |
发文机关: | 市审计局 | 发文日期: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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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23年度审计工作报告指出问题
整改情况的报告
—2025年1月3日在永州市第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第二十四次会议上
永州市审计局党组书记、局长 杨复权
主任、各位副主任、秘书长,各位委员:
我受市政府委托,报告2023年度审计工作报告指出问题整改情况,请予审议。
一、工作总体情况
近年来,在市人大常委会高位推动和持续有力的跟踪监督下,审计机关坚持目标导向,不断完善审计整改工作机制,促进各类监督贯通融合。各被审计单位落实审计整改的思想自觉、行动自觉不断增强,审计推动改革、促进发展的作用得到了更好发挥。
2024年市本级财政预算执行审计有以下几个新特点:一是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原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何恩广同志提级动员,召集市财政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等市直预算单位和各县市区有关负责人召开审前动员会;二是创新方法,市审计局参照以往审计重点内容,下发了包含8大方面102个事项的重点审计事项清单,组织各单位自查自纠;三是效果明显,审计过程中,39家部门单位立行立改了137个问题。
但是,审计过程中,市审计局仍然发现了41个问题并在审计工作报告进行了集中反映。截至2024年12月,18个问题已整改,23个需要分阶段整改和持续整改的问题完成了整改目标任务,相关部门单位通过上缴财政、加快资金拨付、清理清退、调整账表、统筹盘活等方式整改问题金额10.16亿元,根据审计建议制定或修订规章制度8项。
二、审计工作报告指出具体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市本级财政管理情况审计查出问题的整改情况
1.关于预算编制不准确、不完整,精细化程度有待提高的问题。
(1)关于预算之间衔接不够导致一般公共预算收支预决算偏离较大的问题。市财政局计划在编制2025年市本级财政预算时做好一般公共预算与社保基金预算的有效衔接。
(2)关于预算编制不完整,部分上级提前下达的专项转移支付指标未纳入预算的问题。市财政局在编制2024年财政预算时已将上级下达的专项转移支付指标纳入年初预算。
(3)关于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编制不准确,完成率低的问题。截至2024年12月,市本级已完成国有资本经营收入7410万元,较2023年同比增加7270万元,预算完成率有所提升。
2.关于财政收入质量仍不理想,收入征管有待加强的问题。
(1)关于收入质量下降的问题。市财政局通过推动“两新”战略实施,加快项目资金拨付进度,用好国债、专项债、政府引导基金和减税降费等方式,在培植财源方面做了努力。
(2)关于执收不够严格规范的问题。截至2024年12月,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交通运输局等执法部门已收缴罚没收入68.83万元,剩余款项已申请法院强制执行;市财政局已收缴门面租金17.96万元。
3.关于财政支出预算约束不强,对重点领域支撑不够的问题。
(1)关于上级专项转移支付资金使用率低,结余较大的问题。截至2024年12月,2023年及以前年度上级转移支付指标已下达4.02亿元,其中2020年以来上级下达的24笔商贸相关专项资金已拨付987.7万元至相关单位,同时盘活2022年及以前年度结转资金1.95亿元,统筹用于保障民生重点支出。
(2)关于本级资金倾向于城乡建设,对部分领域战略支持不足的问题。市财政局在编制2024年财政预算调整方案时,合理调整市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其中教育和科学技术支出占37%,社保就业和卫健支出占16.6%,城乡社区支出占25%。
4.关于财政资源统筹不到位,收支平衡压力较大的问题。
(1)关于存量资金统筹力度不够的问题。一般公共预算结转结余两年以上存量资金1547.31万元已全部收回财政统筹用于重点支出;财政专户存量资金4726.71万元中,除经建专户中需留存188.9万元继续使用外,剩余4537.81万元均已上缴国库;预算外专户借款2516.59万元中,有关18个行政单位间隙资金借款516.59万元已在6月做好相关账务处理工作。
(2)关于为弥补财政收支缺口,违规将县区保证金平衡预算的问题。市财政局2024年已改进财政收支平衡办法。
5.关于部分专项资金绩效不明显,资金使用有待规范的问题。
(1)关于资金拨付滞后的问题。市财政局已拨付“三高四新”涉企奖补资金230万元,剩余17.77万元因不符合奖补条件不予拨付;冷水滩区财政局已拨付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34.3万元。
(2)关于项目推进缓慢的问题。一是市级财政分配不及时的问题,2024年市本级衔接资金4000万元,市财政局已按照分配意见下达各县市区市本级衔接资金3770万元,剩余230万元项目管理工作经费暂未拨付;二是县区级财政使用不及时的问题,冷水滩区暂未拨付转移支付资金;金洞管理区已拨付使用2022年度市级衔接资金135.73万元,资金使用率为72.9%。
(二)市级部门预算执行审计查出问题的整改情况
今年的部门预算执行审计,主要是对市文旅广体局及其独立核算的6个二级机构开展了系统的穿透式审计。具体整改情况是:
1.关于落实“过紧日子”要求有差距的问题。
(1)关于无预算、超预算列支的问题。市文旅广体局今后将严格按照预算规定的支出用途使用资金。
(2)关于基本支出挤占专项资金的问题。市文旅广体局已加大对专项资金的监管力度,督促市群众艺术馆、市文化艺术中心规范专项资金财务管理,严格按照批准的用途专款专用。
2.关于公共资源交易监管缺失,造成财政资金流失的问题。
(1)关于监管不严,财政资金被套取的问题,审计期间,市审计局已将湖南泽途体育文化有限公司套取的财政资金87.87万元追回市财政,案件线索已于2024年8月移送至市纪委监委。市文旅广体局还制定了《政府采购内部控制管理制度》,加强防范措施。
(2)关于对政府采购活动监督审查不到位的问题。市文旅广体局已将相关公司列入该局采购黑名单,并对相关责任人员进行了责任追究。
(3)关于政府采购合同与招标文件实质性内容不符,违反了招投标法有关规定的问题。市文旅广体局已对相关责任人员进行了责任追究。
3.关于遗留问题处理不到位,国有资产管理存在漏洞的问题。
(1)关于历史遗留问题整改不力的问题。市文旅广体局已组织凤凰影视城公司开展盘活资产工作,2024年增加房屋租赁收入7万元,同时计划通过司法途径解决历史遗留问题,确保国有资产不流失;市文旅广体局已推动原芝山影剧院的体制改革,尽早办理不动产登记手续。
(2)关于器材后期管护责任未落实的问题。市文旅广体局已完善对健身器材的后期管护制度。
4.关于部分文旅项目绩效不高的问题。
(1)关于文旅招商项目推动缓慢,资金到位率不高的问题。市文旅广体局已加强文旅招商引资和项目建设的协同配合和精细管理。
(2)关于智慧文旅平台重复建设且使用效果未达预期的问题。市文旅广体局已关闭永州市公共数字文旅服务云平台,将其功能与“一码游永州”平台结合,为“走,去永州”等文旅对接平台建设提供线上技术支撑服务。
5.关于二级机构从严治党压力传导不到位,违纪现象频发的问题。
(1)关于预算执行不真实,为规避财政管控年底突击花钱的问题。市文旅广体局已督促市体育学校、市群众艺术馆、市博物馆立行立改,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等制度规定,坚决制止各种乱花钱和突击花钱行为。
(2)关于差旅费报销不规范的问题。市文旅广体局已督促市群众艺术馆、市博物馆立行立改,不符合规定报销的补助已全额退回。
(3)关于违规发放津补贴的问题。市文旅广体局已将违规资金全部追回并上缴市财政。
(4)关于食堂监管不力,少数人员借机谋取私利的问题。市文旅广体局、市体育学校已修订完善了食堂采购、内控管理等一系列制度。
(三)政府债务审计查出问题的整改情况
1.关于专项债券项目绩效不佳的问题。
(1)关于7个项目单位实施的11个专项债券项目开工滞后导致资金闲置趴账造成利息损失的问题。市发改委提请市政府出台了《永州市“项目大谋划、谋划大项目”行动方案》和《关于进一步完善项目储备申报的八项措施》等制度,加强项目前期管理,重点依托国家重大建设项目库,加强项目进展情况监测调度,通过联合财政、自然资源、住建等部门采取调度监管、通报奖惩等方式提速项目进度,推动专项债券资金到位后项目及早开工,避免资金闲置趴账,切实提高资金使用效益。根据国家重大建设项目库调度情况,2024年市本级发行的专项债券项目已全部开工。
(2)关于4个项目单位实施的11个专项债券项目未按时完工影响预期收益实现的问题。市发改委对有关项目单位进行督办,督促加快项目建设进度。截至2024年12月,未按时完工的11个专项债券项目中,永州市芝山医院特殊精神病康复中心、永州经开区长丰片区环境综合整治项目等6个项目已完工,将加强项目运营管理,逐步实现收益;永州经开区电子元器件华南制造基地标准厂房及基础设施建设项目、永州经开区新能源储能标准厂房及基础设施建设项目等5个项目正持续加快推进,预计在2025年内完成竣工验收,实现收益。
(3)关于5个已完工项目收益不及预期的问题。市发改委下发督办函,要求项目单位加强运营管理水平,争取收益达标。截至2024年12月,已完工收益不及预期的5个专项债券项目已实现项目收益4.64亿元。
(四)重点民生事项审计查出问题的整改情况
1.关于工伤保险基金审计查出问题的整改情况。
关于部分企业利用制度漏洞违规参保,已造成工伤保险基金流出1828.29万元的问题。市工保中心及时查漏补缺,开展基金风险排查,加大疑点核查力度,2024年2月停保了69家劳务派遣类公司参保人员13075人,后又清退21家有“双外”职工的企业参保人员284634人,涉嫌违纪违法人员市纪委监委已立案查处。
2.关于优化营商环境审计查出问题的整改情况。
(1)关于个别部门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适用不当的问题。原市交通执法支队已撤销,相关职能已下放到冷水滩区、零陵区。
(2)关于违规收费现象时有发生的问题。一是关于市规划设计院依托主管部门开展中介服务收费的问题,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已督促市规划设计院立即停止类似业务。市规划设计院转制改企方案正在按程序报市委常委会议研究;二是关于违规向个人收取已取消的收费项目的问题,市水务运营发展有限责任公司、市疾控中心已停止违规收费行为,违规收取的11.72万元已上缴市财政。
(五)国有资产资源审计查出问题的整改情况
1.关于行政事业性单位资产审计查出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是持续加大资产监管力度。市财政局、市机关事务管理局联合起草了《市直机关单位国有资产管理专项治理方案》《永州市市直行政事业单位土地房屋资产容缺登记办证工作实施方案(征求意见稿)》,推进房屋土地资产登记、确权和遗留问题处理,优化资产集中统一管理和推进资产盘活工作。
二是及时梳理、分门别类制定整改计划。市财政局、市机关事务管理局结合国有资产专项审计开展情况,对近三年市级预算执行审计中反映的市属单位国有资产管理方面存在问题的整改情况进行“回头看”,进一步梳理最新整改进展情况,分单位下发整改督办函,分类别制定计划推动整改落实。
三是严格激励约束机制。市财政局、市机关事务管理局将资产清查处置盘活工作不力、审计查出问题长期不整改等问题情形,纳入财源建设真抓实干、市直单位绩效考核指标内容。对逾期未整改的单位,将启动财政监督程序,必要时依法按程序移交纪检监察机关处理。
通过上述方式,资产未入账、入账价值不准确、已交付使用工程未及时转固定资产等10个以前年度部分整改或未整改的问题取得进展,完成阶段性整改任务。
2.关于企业国有资产审计查出问题的整改情况。
(1)关于个别部门对参股企业疏于管理、存在国有资产流失风险的问题。
一是企业脱钩改制流于形式,管理缺失造成经营亏损的问题,市水利局与市国资委进行了协商,市水利局计划将市水利水电勘测设计院与市水电综合开发公司之间股权关系理顺后,再将市水电综合开发公司及四个子公司的管理权全部移交给市国资委。二是未真正参与参股企业管理,股权收益与债务责任不对等的问题,市国资委督促市水务投公司全面加强对参股企业的股权管理,通过定期召开股东会、审查财务月报表等方式,及时掌握公司经营状态和财务信息。
(2)关于部分市属国有企业财务不清、资产权属不明的问题。市国资委已与市机关事务管理局就办理行政事业性资产划转和置换事宜进行对接,同时指导市城发集团、市经发集团、市港发集团、涔天河公司、永汽总公司分析资产未办权证具体原因,逐项制定整改措施,积极推进土地和房屋资产权证办理工作。
一是2家市属国有企业17宗土地共38.02万㎡、7处房屋共1.59万㎡的资产未入账的问题,市城发集团已将其中3宗土地共0.27万㎡划转给市机关事务管理局用于置换经营性资产,同时完成了1处房屋资产0.94万㎡的登记入账。二是11家市属国有企业21宗土地共55.01万㎡、21处房屋8.49万㎡的资产未办理产权证的问题,市港发集团、涔天河公司、永汽总公司已完成3宗土地共4.69万㎡产权证办理,另有1宗土地共1.14万㎡由市土地储备中心收回;完成2处房屋共3.13万㎡产权证办理。
3.关于国有资产闲置情况及处置盘活建议的整改情况。
(1)关于行政事业性单位资产闲置的问题。市机关事务管理局、市财政局加大督促力度,通过下发督办函等方式切实压实相关单位整改主体责任,有序推动整改工作,有效盘活了闲置资产,增加了财政收入。
一是13家单位闲置土地21宗共24.85万㎡的问题,市柑桔示范场已盘活闲置土地1宗共8.67万㎡。二是27家单位闲置房屋105处8.54万㎡的问题,市住建局、市农科所等5家单位已盘活闲置房屋24处共3.67万㎡。
(2)关于市属国有企业资产闲置的问题。按照省、市关于盘活国有企业“三资”要求,市国资委指导市城发集团、市经发集团等企业利用“用、售、租、融”四种手段盘活闲置资产。
一是3家企业闲置土地99宗共279.06万㎡的问题,市经发集团等企业已盘活闲置土地46宗共177.2万㎡(含土地储备中心收回土地1宗1.14万㎡)。二是4家企业因债务纠纷、出租困难、位置偏僻等原因闲置房屋23处共11.26万㎡的问题,市港发集团等4家企业已盘活闲置房屋8处共4.21万㎡。
4.关于自然资源和环境保护审计查出问题的整改情况。
(1)关于林业部门未积极协调处理违规占用林地事宜的问题。市林业局已督促双牌县、冷水滩区和零陵区林业局及时整改,冷水滩区、零陵区林业局对湘桂铁路永州地区扩能改造等9个项目进行了行政立案查处,双牌县林业局已将永州红星盛业农牧科技有限公司项目等2个项目移交森林公安进行查处。
(2)关于中心城区污水处理效益不佳的问题。市城市管理局计划推动中心城区两座运行中的污水处理厂从“按量付费”转变为“按效付费”,目前正在对接第三方机构进行分析调研。
(3)关于部分重点区域生态保护和修复专项项目实施未达标的问题。一是零陵区水土流失及石漠化综合治理项目未完成人工造林任务7343亩的问题,零陵区林长办下发了零林长办〔2024〕2号文件,将造林任务分解并限定完成时限;二是部分已完成的造林小班管护不到位长势较差的问题,零陵区林业局对苗木长势差的小班要求造林施工方进行了补植补造和抚育,同时加强苗木的管护,防止人畜破坏;三是后续管护不力94.9亩造林小班被用于光伏发电建设的问题,零陵区已责令造林主体将问题涉及资金归还原渠道,不足面积将在造林适宜季节异地完成造林。
三、下一步工作计划
对尚未完成整改的问题,相关部门单位已对后续整改作出安排和承诺,市审计局将严格落实市委、市人大和市政府关于审计整改工作的有关要求,精准施策,加强对相关部门单位落实整改责任及后续整改情况的跟踪检查,适时组织开展整改“回头看”,推动问题见底、清零。
主任、各位副主任、秘书长,各位委员,我们将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审计工作的系列重要指示精神,自觉接受人大监督和指导,切实把各项工作落到实处。
以上报告,请予审议。